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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建设新征程

作者:   更新时间:2019-12-16 10:39   阅读次数:[]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提出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的新时代任务。海南省委七届七次全会就加强党的领导制度建设作出部署。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计和根本之策是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党履行执政兴国的重大历史使命、奋力夺取新时代伟大斗争的胜利,必须坚持固根基、扬优势、填空当、补漏洞、强弱项,推动建设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

强化依规治党和制度治党意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的规矩、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根脚与基石。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这一优势要更加充分地发挥出来,就必须把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放在当前首要建设位置,并从党的自我革命以及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战略高度,积极推进建设和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特征。党的领导制度建设不仅仅是要解决制度有无匹配完备问题,更为重要的是,要与党的制度化治理紧密联系起来,通过科学有效的制度管治体现法规制度的实际应用价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的制度不少,可以说基本形成,但不要让它们形同虚设,成为‘稻草人’,形成‘破窗效应’。很多情况没有监督,违反了也没有任何处理。这样搞,谁会把制度当回事呢?我们党的制度是从党章开始的,学习党章学了半天,最后还是视而不见、听而不闻,这不行!”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和规矩意识,一方面,要抓紧补齐党内制度法规短板,着力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法规制度体系,使全面从严治党有规可循、有法可依;另一方面,要以教育监督促进党内制度和规矩入心入脑,要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使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在敬畏制度、严守底线的同时,不断增强制度治党和依规治党的价值、情感与政治认同,努力争做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执行的表率。

完善与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

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基础工程是建章立制。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快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与改革,先后审议通过和部署实施一系列具有标志性、引领性、关键性的党内法规制度。2013年5月,中共中央同时发布《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这两部党内法规的制定与出台,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首次拥有正式的党内“立法法”。以此为依据,党中央开始将党内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进一步纳入法制规范轨道,及时解决党内已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存在的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问题,并从根本上避免或减少无权制定、越权制定、重复制定等无序制定现象,确保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统一性和权威性,使以党章为根本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和完善工作迈出历史性的重要一步。此后,党中央颁布《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首次就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问题进行顶层设计,提出在对现有党内法规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抓紧制定和修订一批重要党内法规,力争基本形成涵盖党的建设和党的工作主要领域、适应管党治党需要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框架,使党内生活更加规范化、程序化,使党内民主制度体系更加完善,使权力运行受到更加有效的制约和监督,使党执政的制度基础更加巩固,为到建党100周年时全面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打下坚实基础。

废止不合时宜的法规制度、修订完善已有的法规制度、制定新的法规制度,破立并举,着力构建立体式、全方位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显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因此,党中央在明确制度体系建设总目标的同时,提出了体系建设的基本路线图,即“把阶段性任务与战略性目标结合起来,按照急用先立原则,抓住核心、关键、亟需制定的党内法规项目,集中力量推进,努力在主要方面和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以此为指导,党中央积极领导开展全党两次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筛查、梳理和清理工作,废止及宣布无效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超过850件,并新修和制定出台《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80多部党内法规。这些法规超过现有党内法规的40%,它进一步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为推动依法依规治党、管权提供有力制度保障。在此基础上,党的十九大通过新党章,明确将党的纪律和纪律检查等新内容写进党章,强调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明“两个维护”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使党内法规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使全面从严治党更加有规可循、有据可依。

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制度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越扎越牢固,但制度制定后,最为关键的还是要真抓和严管制度执行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依规治党,必须一手抓制定完善,一手抓贯彻执行。党要继续制定完善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内部相互衔接、联动、配套和集成,同时,更要狠抓制度执行,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加大制度贯彻执行力度,让铁规禁令发力生威,使制度真正成为“硬约束”而不是“橡皮筋”。习总书记强调,制度治党的重点是要抓好制度管权和治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首先要建好笼子。笼子太松了,或者笼子很好但门没关住,进出自由,那是起不了什么作用的”,因此,既要构建严密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又要对违规违纪、破坏权力运行制度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切实做到不以权大而破规,不以事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从而确保党内权力运行制度落地生根。

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建设与改革的根本落脚点,是将不断完善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更好地转化为党治国理政的效能。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上率下,从继续狠抓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细则实施,到不断强化党的纪律约束,从持续开展党章党规、宪法监察法宣传,到铁面问责压实党组织的责任担当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政治生态……党中央多措并举坚持不懈从严从实抓党内法规制度执行,进一步推动形成全党一起抓、全党一体执行法规制度的良好氛围,为党领导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以及实现自我伟大革命提供了有力保证。

(执笔人:胡长青,海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海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周旭,海南省纪委监委干部)